
这几天,一部正准备上映的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引发了网络热议,热议的重点在于两个点,一来是“杀人犯是否可以做演员”,二来是“和判决书有差别,电影是否给杀人犯洗白”……综合来看,争议的点就在“杀人犯”。

没错,这部电影的女主角赵箫泓,正是一名“杀人犯”。

时间要回到2018年,这一年,一位叫秦晓宇的导演计划拍一部纪录监狱生活的纪录片,他来到了赵箫泓所在的监狱,在监狱的安排下见到了一众服刑犯人,他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下,监狱的领导也动员了一下,此时正在监狱服刑成为文艺队队员的赵箫泓站了出来,“我愿意来出演你的纪录片。”

此时的赵箫泓已经在监狱服刑8年,2010年,她因为对丈夫动刀造成“过失杀人”被判入狱15年。在她的自述里,从小被亲身父母遗弃的她在被一对好心夫妇收养后成为了一名幼儿教师,本盼望着美好前程的她在一桩半包办婚姻后嫁给了日后经常给她施暴的丈夫。每次施暴后,丈夫总会痛哭道歉,看着怀里年幼的孩子,赵箫泓一次次选择原谅。直到那一天,丈夫的暴力再次升级,在绝望的反抗中,赵箫泓失手错杀对方。

判决书上的“过失杀人”,让她与年仅一岁的儿子就此高墙两隔。

15年的监狱生活很长,但赵箫泓也很清楚,坐满15年她还能赶上儿子的“未成年时期”,何况她在监狱表现优良,有一定的减刑空间。这也是她勇敢站出来接受拍摄纪录片的最主要原因,为了儿子,也为了向世人倾吐自己的前半生。

纪录片当然也不全是完全的“监控式纪录”,有一些片段也需要演员的演绎再现。赵箫泓虽然不会演,但因为表现的是自己的故事,因此在拍摄过程里属于本色出演,所以在情感、动作、表情等方面堪称完美。

我猜这大概也是纪录片能打动国外影评人的原因所在。2025年9月,第73届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颁奖现场,“最佳主角银贝壳奖”名单揭晓,赵箫泓成为继宁静、范冰冰后,第三位斩获该荣誉的中国演员。

一开始,新华社、《三联生活周刊》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肯定其正面意义——既展现了家暴受害者的困境,更诠释了女性在绝境中的坚韧与重生。电影也最终定于2026年5月底上映,但随着上映日期的临近,越来越多的质疑声开始出现,杀人犯可以做演员吗?电影里不停渲染家暴,但判决书上没有提“家暴”,是不是存在洗白“杀人犯”的动机?
坦白说,大众的质疑确实有理。当你一方面限制“吸毒等劣迹艺人”的时候,又同意让一位“杀人犯”出现在荧幕上,很难让人摆脱“双标”的遐想,这里还有一个界定,那就是如果你首先是演员,犯了错后你就不能做演员;但你如果一开始是犯了错的素人,然后开始洗心革面成为了演员,那这是不是“劣迹艺人”的范畴?
另一层面,当年法院的判决书没有做“家暴反抗”的描述,如今电影里把主人公描述为“长期应对家暴造成过失杀人”的设定,尽管电影和真实故事不划等号,但毕竟这部作品打的是“纪录片”的旗号,在作品正式上映前,导演组是否要做一个公开说明?
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感叹赵箫泓的人生。从被遗弃的农村女婴,到受孩子喜爱的幼儿园老师;从遭遇包办婚姻,到身陷囹圄的阶下囚;从刑满释放,再到如今站上国际舞台的影后,赵箫泓的人生比任何电影都跌宕起伏。她的存在,就是在提醒着每一个普通人: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正是如此,我相信不管这部电影的结局到底如何,大众的质疑会到哪种程度,我相信赵箫泓都能坦然应对。
至尊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